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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1章 项目介绍
挥发性有机化合物(VOCS)是指沸点在50℃~260℃之间、室温下饱和蒸气压**过133Pa的易挥发性化合物,其主要成分为烷类、苯系物、芳烃类、烯类、卤烃类、酯类、醛类、酮类和其他化合物等,它的成分复杂,所表现出的毒性、刺激性、致癌作用对人类健康造成较大的影响。
根据甲方提供的监测需求,本公司代理的挥发性有机物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采用**的全程伴热预处理+在线色谱技术+火焰离子检测法(FID),主要应用于对各种工业污染源排放有机物的实时监测,本系列在线气相色谱分析仪采用****技术,性能稳定可靠,自动化程度高,检测范围宽,能够测量VOCS、总烃(THC)、非甲烷总烃(NMHC)、苯及苯系物等多项参数,对VOCS的浓度和排放率进行连续、实时地跟踪监控,并将所有的监测参数传输至工控机软件和用户DCS系统,可通过数采仪与**的数据系统通讯。建造系统设备放置在分析小屋,搭建折梯和采样平台。利于操作和维护方便,并具有现场数据实时传送、远程故障诊断等功能,实现了工作现场的无人值守。整套系统结构简单,模块化设计,稳定性强,运行成本低。
*2章 项目设计依据
乙方所提供的分析仪系统遵循下述标准和规范:
GB-12519-2010 分析仪器通用技术条件
ISA S5.1 仪表符号和标志
GB 50131-2007 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
GB 3095-2012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
GB/T16157—1996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
GB50093—2002 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
n GB16297-1996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
n HJ/T 38-1999 固定污染源排放标准中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
HJ/T75—2007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(试行)
HJ/T76—2007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(试行)
HJ/T212—2005 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(监测)系统传输标准
HJ/T 352—2007 环境污染源自动监控信息传输、交换技术规范(试行)
HJ/T 47—1999 烟气采样器技术条件
GB/T 15464-2008 仪器仪表包装通用技术条件
GB/T 191-2008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
*3章 工作范围
乙方工作范围
在线分析系统的内部设计;
分析系统的运输和现场开箱验收工作;
进行分析系统的安装和调试;
系统安装完成后对甲方人员在现场进行仪表培训:基本操作和日常维护知识。
负责提供在线分析系统配套工程条件,并负责分析系统的现场安装和相关公 用条件的施工建设,例如配套工程管线(电源、电信号)等的敷设;
详见配套工程。
甲方工作范围
提供正确完整的工况数据表,以便于乙方设计在线分析系统;
220±10%VAC、50HZ,>5KW 甲方提供仪表电源引至现场仪表机柜附近,要留有一定余量;
吹扫气源
氮气或仪表风0.4~0.8Mpa无油、无尘、无水 ,G1/2镀锌钢管引至仪表机柜附近,预留G1/2内螺纹球阀;